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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党发〔2026〕2号 关于开展2025年度党支部工作评估和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5年度党支部工作评估和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

各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巩固拓展学习教育成果,按照中央组织部、北京市委组织部、市委教育工委相关工作部署,根据学校通知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现就开好2025年度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和做好党支部工作评估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

(一)总体要求

本次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以打攻坚战、持久战的决心和恒心,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以优良作风凝心聚力、真抓实干,奋力开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新局面。

(二)方法步骤

紧密结合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思想学习工作实际,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相关制度规定,认真做好以下6个方面工作。

1.把理论学习贯穿始终。党支部要采取集体研讨、个人自学等方式深入开展学习,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贯穿组织生活会始终,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关于党的我革命的重要思想以及关于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学习贯彻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一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和对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学习贯彻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其他最新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本地区本领域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给学校师生的两封重要回信精神,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五卷和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的意见》(中办发〔2025〕57号)等。深刻认识作风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深刻认识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对于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巩固党的长期执政根基的重大意义,对于增强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奋力开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新局面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转作风树新风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要注重把握精神实质,坚持原原本本学、融会贯通学、联系实际学,把理论学习与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找准工作方向和发力点,打牢开好组织生活会的思想基础。

2.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相互开展谈心谈话,开诚布公、推心置腹,指出存在问题、交换意见建议。党支部书记要重点同暂留滞留党员、流动党员、生活困难党员、年老体弱党员、受到处分处置党员谈心谈话,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3.联系实际查摆问题。党支部从加强理论武装、执行学校党委决定、严格组织生活、加强党员管理监督、做好群众工作、抓好自身建设等方面进行对照检查;党员从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加强党性锤炼、联系服务群众、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改作风树新风等方面查找差距不足。

4.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根据党支部组织设置和党员人数,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一般以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小组会形式进行。党员通过个人自评、党员互评,在党员大会或者党小组会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要遵循“团结—批评—团结”方针,组织党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自我批评要正视问题,揭短亮丑,重点查找自身思想问题、遵规守纪问题,不以摆成绩、讲道理、谈体会代替查摆问题,剖析问题时不能避重就轻、蜻蜓点水。相互批评要出于公心、直截了当,既讲客观问题又讲主观问题,实事求是指出思想、政治、作风、纪律等方面的不足及其危害,防止以希望代替批评意见。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参加民主生活会的可不参加民主评议党员。学院党委书记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结合工作分工和基层联系点工作,指导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在校外挂职、借调的干部、教师党员要按照要求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已转出党员组织关系的除外)。

5.客观公正作出评定。党支部书记要代表党支部委员会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通报党支部委员会查摆问题情况,接受党员评议,组织党员对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测评(见附件1、2),将党支部民主评议结果作为上级党组织考核的重要参考。民主评议党员采取发放测评票的方式(见附件3、4),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评定为“优秀”的党员比例一般不超过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一。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党员填写《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见附件5)并上交支部,党支部委员会或者党员大会要综合分析党员日常表现,结合民主测评结果,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并向本人反馈,同时将登记表、《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等次评定汇总表》(见附件6)、《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汇总表》(见附件7)交学院党委备案。党员民主评议结果作为评先评优、推荐遴选等方面的重要参考,对评为“优秀”的党员要予以褒奖;对评为“合格”的党员,要肯定优点,提出希望和要求;对评为“基本合格”的党员,要指出差距,帮助改进不足;对评为“不合格”的党员,要立足教育转化,按照规定办法和程序(见附件8)作出组织处置。对受党纪处分党员民主评议等次,按照《组工通讯》2021年第65期(见附件9)规定执行。

6.扎实抓好整改落实。党支部和党员针对查摆和评议出的问题、会上相互批评意见、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连同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问题清单中需要继续整改的问题,一体制定党支部整改方案和个人整改清单,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统筹推进整改落实。党支部整改方案以及党员民主测评结果报二级党组织备案。党支部书记作为党支部委员会整改第一责任人,向二级党组织和党员大会述职时,要报告整改落实情况。党支部要履行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责任,督促党员承诺践诺,对整改敷衍应付、党员群众不满意的,二级党组织要及时批评纠正,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二、党支部工作评估

学院党委根据《北京科技大学教职工党支部考核评估标准(试行)》《北京科技大学学生党支部考核评估标准(试行)》,对党支部工作进行年度评估,综合党支部工作内部测评、群众满意度测评、年底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等情况,最终确定党支部工作评估的排名和等次,评估结果按照“好、较好、一般、差”确定等次,评价为“较好”或以下等次的应占一定比例。

党支部工作评估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原则上于2026年3月12日前完成,各党支部将相关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报学院党委留存备查。


三、工作要求

1.强化主体责任。要发挥好督促把关作用,学院党员领导干部要至少列席指导1个党支部的工作评估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及时掌握有关情况并进行点评。

2.认真抓好落实。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应当集中组织面对面线下开展,不宜在线上进行。

3.防止层层加码。要坚决防止和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要求党支部搞征求意见表、总结报告等材料,不要求党员撰写个人发言材料,不搞“痕迹管理”。

 

 

附件: 

1.党支部工作测评票(党支部留存)

2.党支部工作测评情况汇总表(报学院党委)

3.民主评议党员测评票(党支部留存)

4.民主评议党员测评情况汇总表(报学院党委)

5.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报学院党委)

6.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等次评定汇总表(报学院党委)

7.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汇总表(报学院党委)

8.《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

9.《组工通讯》2021年第65期(摘录)

 

中共北京科技大学机械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6年3月2日

附件1.党支部工作测评票(党支部留存).docx

附件2.党支部工作测评情况汇总表(报学院党委).docx

附件3.民主评议党员测评票(党支部留存).docx

附件4.民主评议党员测评情况汇总表(报学院党委).docx

附件5.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报学院党委).docx

附件6.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等次评定汇总表(报学院党委).docx

附件7.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汇总表(报学院党委).docx

附件8.《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docx

附件9.《组工通讯》2021年第65期(摘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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